qz1000 发表于 2015-4-18 17:15:04

一个MM关于不穿袜子的文章

以前我很少思考袜子。袜子就是袜子,有什么好思考的?这就是个天经地义的事,人就得穿袜子,就像我们吃饭、睡觉一样,用不着思考。

但现在饭吃饱了,就学会了思考问题。最琐碎的小事,莫过于袜子。回顾穿袜子的经历,也是一件蛮有意思的事。小时侯穿短纱袜没什么印象了,但冬天穿厚的长统纱袜的印象倒是很深。因为棉纱制品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弹性,而人腿又是倒着长的,即下面细上面粗。如果袜子短的话,大不了它就从脚脖子上滑脱下来,嘟在鞋口,鞋子挡着它,不让它继续滑脱下去,还不至于太影响它的功能,可长统袜就不行了,它起着保暖作用。

那时是把外面穿旧的衣服当内衣穿的,空捞捞的内裤的裤脚管塞在长统袜里,就把这一散热兼通风的出口给堵死了。全身从上到下(上面的内衣扎在裤子里面)就形成了一个处处有防御工事,连成了整体,有着烽火台的长城。

由于长统袜子的这一特殊功效,袜口就必须老老实实待在它应有的位置上,不能滑脱。然而,纱袜是没有弹性的,滑脱是它必然的命运,所以,人们就要借助于外力强迫它留在原处。那时,有弹性的东西还是有的,那就是松紧带,扁扁的那种。于是街上就有各种型号、各种花色、缝制好的松紧带圈卖,专供人套在长统袜出口处,也就是人的小腿顶端、膝盖下方那细下去的“腰部”,以束缚住因重力关系时时要往下赖的长统袜。这种松紧带就叫“吊带”。

后来我在电影上也看到西方中世纪的人都穿这样的长统袜,但他们扎的是缎带,而且穿在外面(不然我也不会看到它们),不知中国的这种穿法是不是来源于他们。不过他们的穿法肯定比中国的方便。我那时一到晚上脱袜子洗脚就很头痛,得用手伸进棉裤里,把深藏在里面的长统袜的吊带扯下来,然后才能脱掉那长统袜洗脚。

长统袜给我印象深刻的还有它的补丁。棉纱的袜子再厚,也耐不住脚和鞋子互相摩擦和挤压的摧残,所以,穿不了多久,袜子的脚趾处和后跟处就都破了,其它地方却完好如初。要想继续穿这袜子就得补。那时,这样的长统袜1块2一双,要想买它,也是家庭中一笔不小的开支,相当于现在买辆自行车吧,那也不是说买就买的,得计划计划。

与补袜子相对应的工具,就是袜底板,它也就占据着家庭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袜底板可能也要1元左右一个,但它可以反复使用,并可以像传家宝一样一代代传下去。

袜底板是这样结构,鞋底形的薄木板,脚后跟处有一弧形的稍厚的1寸高的木板站立其上,与之牢固相连,呈90度垂直。站立的木板中间高,两边低,展开就是一个半圆形。它中间的最高处还有根细木条与鞋底形木板最前端连在一起,起到一个三角撑的作用。

有了这样一个工具,补袜子就变得异常容易了。把袜子套在上面,就像给人穿了袜子一样,轮廓分明,条理清楚。袜子是人的衣物中形状最不规则的一种东西,而可供手在其中操作的空间又小,且棉纱又是个容易变形的东西,弄不好,就全歪了,皱了,补得牛头不对马嘴。

不过,即使有了袜底板,补袜子也还得有技巧。在袜后跟和脚尖处,不能用一块布整个蒙上去,也得根据做鞋子的原理,把袜底和袜面分开补,然后再缝到一起。有了袜底板这样一个棱角分明的工具,比直接在脚上补袜子就更规范了。

听妈说,她小时侯,长统袜买回来新的还没穿,就要把袜子剪开,用新布做上完整的袜底、袜跟和袜尖,然后才穿。那整个就是一连着袜子的简易软布鞋。现在好多了,哪儿破,补哪儿。

后来突然就出现了尼龙袜,大家的兴趣立刻就转移了过去。尼龙袜的优点就是有弹力和耐磨。仅这两点,就一下子打败了虽然便宜,但麻烦不断,极不方便的长统袜。好象在那之后,长统袜一下就消失了。因为人根本就不必穿那么长的袜子,凭尼龙袜很强的弹力,足以将内裤的裤脚口塞进去。

尼龙袜虽贵,要3元多一双,但它的寿命要抵好几双长统袜。而且它洗起来容易,又干得快,还色彩艳丽,有各种图案和花纹,不像长统袜只有咖啡色、深兰色和黑色。

可是尼龙袜的毛病很快就突显无疑,那就是不透气,闷脚。不透气最影响公共形象的就是臭脚,特别是穿了解放鞋(简易绿球鞋,解放军穿的)后,而解放鞋是那时几乎人人都穿的。尽管如此,尼龙袜仍以它的绝对优势,一直统领着市场,直到现在。

不过现在的袜子已经把这两种看似不相容的新、旧袜子融合到了一起,成了一种新的时髦。这就把它们的优、缺点各自分开了一半。现在棉纱和尼龙混织的袜子,既有弹性又不太闷脚,寿命介于两者之间,脚臭也相对减轻。

不过,现在的家庭装修现代化,进门就要脱鞋,让那些臭脚的人本来很隐蔽的缺点暴露无疑,也让他们很尴尬,但更让主人烦恼。不过我现在总结出了防止脚臭的方法,就是天天换袜子(当然也要同时天天洗脚),让汗都是新鲜的,细菌还没来得及分解其中的蛋白质,让它变臭前,就被拿去洗了。我用这方法治好了全家以及到我家来的儿子朋友们的臭脚。

古代的袜子是布做的,也就是类似鞋子的软靴子。后来裹小脚虽然也是用布,比尼龙吸汗,不闷脚,但那长长的裹脚布是不可以天天换的,因为经常松开,给了脚以自由的缝隙,它就要疯长。再透气的布,长时间地紧贴脚这个是非之地,就都要发臭,属于职位腐败,所以,“小脚老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以前的短丝袜是个另类(那时没有长丝袜),它几乎没有弹性,穿在脚上也不容易滑脱。天热时穿它确实很凉爽,很光滑;好象它也不太容易破。现在的丝袜当然都是尼龙的,有弹力,而且还是长统的。那是女士穿裙子露出腿部时的一种修饰物,它会压倒或隐蔽汗毛,而不给人以毛乎乎的男人的感觉;也可以隐藏腿上的粗糙的皮肤、不理想的肤色和一些疤痕,使腿呈现出一种细腻、光滑的质感;它的色彩还可以配上衣服的颜色,成为服饰的一部分。

可是,弹力再强的长统丝袜,它包住也是倒着长的大腿,不用吊带,还是不免要往下滑的。尼龙还有个特性,那就是自动往下卷。这样穿超短裙的女士有时不免尴尬,大腿有袜子的地方和没袜子的地方就有了很大的反差。但是这一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好的解决,那就是袜子连着裤子,叫连裤袜。弹力在腰部这个凹进去的地方,发挥了之关重要的作用。

我本来是从来不关心袜子的,但是现代化的家庭也影响到了我,让我的脚和鞋子有了长时间脱离的机会,让我体验到了脚部被解放的痛快。这个痛快就慢慢过了头,过到我连脚上任何一点的东西都不想附着了,整天光着脚丫子,彻底体会脚与地板亲密接触的快感。虽然小时侯夏天也曾图凉快,光着脚在青石板上走过,但那毕竟只是孩子的一时之为。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人有这样的机会的。

这时,我就想到了关于袜子的问题,有了这样的思考,我就会问,人为什么要穿袜子?想到最后的结果是,人穿袜子就和穿短内裤一样,挡着身上脏的部分,便于勤换勤洗。总不能天天洗鞋子,天天洗外衣。我也做过试验,不穿袜子,光穿鞋,这样鞋里确实更容易脏;而且袜子还可以隔开脚和鞋子,不让脚在穿脱鞋时有粘滞感;在脚出汗时,不让脚粘在鞋上不舒服;还可以保护脚,不让它摩擦鞋子而起泡,起到一层皮的作用。

即便如此,我还是不喜欢穿袜子。因为出门要穿,进门要脱,太麻烦了。一个人一但尝到堕落的滋味,就再也不愿意上进了,所以学坏容易,学好难。在一些非重要的场合,比如上菜市场买菜,去邮局寄包裹,我就光着脚穿鞋,冬天也不例外。我的脚有如火烧,没有冷的感觉,所以袜子一上脚就难受。这在中医叫有热。

虽然是自己的爱好,但看到别人投来奇异的目光,还是有点不自在,觉得自己太另类了,太出奇出格了。但有天,我听说大歌星刘德华就光脚穿鞋时,感到异常振奋,原来讨厌袜子的不止我一个,那还是个大人物呢。我立刻就充满了自信,而且决定,以后自己不喜欢的事,管它有没有人做,就都不做,不管别人的目光,不怕别人说三道四。说不定我一坚持了,以后就成了风气。别人也效仿我。

这就是我近年来对袜子的思考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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