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自己恋足历程以及思想杂绪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喜欢的恋足方式,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都存在着由浅到深的转变过程。比如我过去仅仅停留在喜欢抚摸女人丝袜美脚的阶段时,对那些热衷于吻添女人美脚的人称之为BT,那时认为脚虽然美但毕竟还是脏的,怎么能够用自己的嘴去又亲又添呢?当自己现在也非常喜欢亲添女人美脚的时候,明白了这种思想的变化完全是由于恋足的程度不同导致的,就像当初停留在初级恋足的我,在那些无此嗜好人的眼中又何尝不是BT呢?回想自己恋足的起源,似乎并非来自先天,而是后天多次相关信息在脑海中的积累反馈才逐渐形成的嗜好。最早是上小学时那时家家户户都不富裕,所以勤俭节约成为普通百姓家庭的特色。我那时很淘气,穿的袜子经常被大脚趾顶破一个洞,妈妈开始还为我缝补,后来干脆把她自己穿剩下的一些丝袜让我穿上了。记得在操场开会的时候,经常感到无聊就把丝袜打卷玩,感觉自己脚腕上象戴了一个脚镯子一样很好玩。可能对丝袜的情缘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吧后来初中毕业的时候街上流行女人腿上穿着黑色的长筒丝袜,那时候觉得很性感,还跟一个哥们交流过说:自己看见女人那黑丝袜的腿就兴奋,当时那哥们回答说:我也一样,而且我看见那高跟鞋露出的丝袜脚面我都兴奋。这下可好,象哥伦布一样我又发现了美洲新大陆,从此开始了我的恋足生涯。记得那时候有一次过新年,爸爸拿回来一本挂历,挂在家中墙壁上,那是一本美女挂历,当时我跟爸爸一起观看,爸爸指着其中一幅画说:看那脚多寒蝉,还没你妈脚好看呢。当时我听了没什么感觉,后来回想起来觉得爸爸也可能恋足,最少也是初级吧。再往后就是自己成长生涯中的阳光普照与风吹雨打了,历经了很多风风雨雨了,也是自己起名为“风雨中”的涵义。但是这其中恋足始终在继续着,天性比较风流没有办法,由于自己从小仪表堂堂,而且能说会道,所以十多年来享受了不少美足,也在心中由衷地感激她们给我带来的快乐。我不仅没有后悔自己这个嗜好,反而更加庆幸自己的幸运,因为我比他人多了一个在女性身上的兴趣点,更加丰富自身的快乐源泉。而女人也因我这个嗜好的存在,更加增添了自身的妩媚,往往有相貌平庸的女人能够得到我殷勤的关照,她自己都有些受宠若惊,那是因为她不知道自己生了一双纤秀美丽的玉足,在我眼中最大程度地弥补了相貌的不足,平添了许多性感因素。我认为过去社会处在恋足意识的潜在发展阶段,而当今这个时代正处在恋足的腾飞期,街上美足美甲的美容店比比皆是,网上介绍手足护理的知识更是层出不穷,洗浴中心让那些二十出头的小帅哥专门为女人足疗服务,美足模特的展现,外加上我们这些职业群体的社区、网站的文化传播,可以说这些为了将来社会正视恋足的合理化、正常化的意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试问当初女人的秀发、丰胸、美腿为什么被视作正常的喜好呢?还不是因为它们这些部位具有美的特质吗?过去几十年里足部并不被女人所重视,也就缺乏应有的保养护理,再加上足部汗腺的分泌会使得脚有异味,所以当有人喜欢脚的时候自然会被认做另类。那么如今这些情形已经逐渐改变,女人们纷纷打扮自己从头到脚,装扮自己最低处的性感,就像我前女友,一周好几次去护理自己的脚,皮肤弄得又白又嫩,指甲总换颜色改变风格,这样的脚又有什么理由不去爱恋呢?需要提出的是,过去由于一些个别情形的发生,也促使了人们不能接受恋足的合理。象什么偷人家的丝袜啊、高跟鞋啊,这些都是应该杜绝的,为了满足自己的嗜好而去做出了违法行为,即使情节轻微不会受什么处理,但是我们也因此失去了应有的尊重,这样直接导致了人们对恋足人的唾弃,又怎么可能认可这种嗜好呢?
其实理想化的恋足境界我也达不到,真正纯粹的恋足那是应该与自身的性欲分割开的,比如,你看见电视上洗发水的广告,你会认为广告模特的秀发很美,但是你不会产生性欲(当然某些个别情形除外),这秀发在你眼中就是纯粹的美的事物而已,如果我们能够把一双纤秀美足也这样看待的话,那么恭喜你,你的恋足境界要比一般人高一个层次。
对于我个人而言,美足我喜欢,丝袜美足我更喜欢,丝袜是没有生命的,当它薄薄透明地包裹了一双纤秀嫩白的美脚时,这两样的结合类似系统论那样,产生的性感值大于两样相加在一起的总和。性学大纲中将恋物称作性偏好的一种,而将恋足也划分为恋物范畴。今天我就是要倡导我们群策群力逐渐转化观念意识,恋丝袜、恋鞋是恋物,恋丝袜脚、恋裸足不是恋物,那是女人身体的一部分,跟头发、五官、四肢一样具有感官神经的骨肉皮肤,那不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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