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tuje 发表于 2015-4-18 17:41:47

一个叫玲玲的使我终身难以忘怀的女人

15岁时,我遇到了一个叫玲玲的使我终身难以忘怀的女人,30年后的今天,我仍爱着她,而且也保持着相当好的私人关系。其实我太太年轻又漂亮,夫妻感情极好,可跟我萌发恋足倾向关系不大。玲玲那双穿透明丝袜或红色尼龙袜的脚仍时不时地浮现在眼前,总挥之不去。
  回到过去,上高一的玲玲已是含苞欲放,小巧玲珑的身材充满女人的魅力,高高的鼻梁,长长的睫毛,稍厚且微微自然湿润的双唇,大有欧美尤物的风采,老师竟然把她排在我座位之前。自幼饱受磨难的我总是小心翼翼,关紧心扉,对周围的事件漠然处之,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真的太幸运了。

  第一次发作业本儿,上的是语文课,玲玲把前面传过来的一叠本子传给我,芜尔一笑并轻声说:“没有你的!”当真是神差鬼使了,她居然注意到没有我的本子,她还居然跟我说话!要知道当时的中学生是有严格的“男女界限”的,根本不说话!那倾城一笑,那魅力四射的形象,使我震惊无比,我第一次体会到女人竟如此美好。我有的只是惊鄂,什么反应也没有,失态得可以。

  我有的是时间,浑伦吞枣般地竟把古今中外的名著读了个够,写起作文来辞藻华丽,激情却虚浮,充满了“小资产阶级情调”。老师从政治的高度把我的作文当成反面教材,冷嘲热讽地批了个痛快,但我的文章竟得到她的青睐。我父亲从小教我英语,高一时听说读写已然登堂入室。别说与同学,就是与当时的英语教师比也不逊色丝毫。上课英语课自是无所事事,就看小说。偶尔被那“工宣队”老师叫起,哪里难得倒我,反倒时常被我反戈一击。考起试来,总挑最后60分答,多1分都不肯做。那工宣队使出浑身解数也不能使我不及格。时间长了,别人就知道了,总而言之我在学习上是没有敌手的。所以虽然外表不值一提,玲玲却看得起我,时常回头和我说话,学习上有什么问题,总愿意问我。

  在念高中的两年里,我得以尽情欣赏玲玲的美。莫道情人眼里出西施,小青本就风采绝伦,一来二去,初恋的情愫迅速滋长蔓延。但我又有极深的自卑感,自己如此丑陋,绝对配不上她,也就根本不敢有所表示,连一块从上海买来的香橡皮忧郁再三,终没敢送,悲惨!我后来问她当年会不会接受这样的礼物?她淡淡一笑:“这有什么?”

  洞察秋毫的班主任不知什么时候看出苗头,把她学桌位置调到前一排侧面。于是我很少有机会欣赏到与小青交谈的快乐了,但却让我有了从另一个角度欣赏美人的机会:她那双可爱的脚。

玲玲身材无懈可击,每天看着她的背影,品尝细微变化。渐渐地,小青下半身的美引起了我的注意。小腿妙不可言的曲线,高高的、弯弯的脚背,夏天是一双薄如蝉翼的肉色丝袜,冬天是红底黑色碎花尼龙袜。我特别欣赏脚背微微高过鞋面的形态。脚弓部静脉略凸,透过丝袜若隐若现的图象也十分不错。我从来没有机会直接看到过这双令我魂牵梦绕的脚,玲玲从来就不赤脚穿凉鞋。“它们的几何形状完美无缺,不知会不会臭?”我心里的疑问不久就得到了两个间接的回答。

  那天体育课考1500米长跑,玲玲跑完面色惨白,座在草地上默默忍受着过量运动后的痛苦。另一位姑娘穿的是凉鞋,要和她换鞋以便考试。玲玲动也不动,让那姑娘换。奇怪,那姑娘似乎完全没有闻到臭味的感觉!我借故尽量靠近小青的下风,也没闻到丝毫臭味,莫非她的脚不臭?

  不久碰巧玲玲负责擦拭日光灯上的灰尘,她脱下漂亮时髦的黑色剪绒面塑底鞋,这个桌子跳到那个桌子地做卫生。正在出黑板报的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有幸看到她的脚。虽然穿着肉色丝袜,但整齐圆润、玲珑剔透的脚趾依稀可见,高脚背,弧度优美恰倒好处。我第一次领略到小说中“玉趾”的含义。每个纤细的脚趾都是上苍精心打造的美妙绝伦的工艺品,那么可人,那么健康无暇,那么令人垂涎。看那鞋!不但外面干净,里面也洁白无暇。一双碎布拼起来的鞋垫虽然洗得退了色,却也和她的衣服一样洁净。我不假思索地偷了一只鞋垫,藏入怀中。我注意到了穿鞋时玲玲略显惊讶的神色,上帝保佑,谁也没发现我的行为。我急不可耐地跑到无人处,尽情地吻那鞋垫:半点也不臭!要是我用这样的鞋垫,一定是又湿又臭,只消半天就脏了。可玲玲的鞋垫居然只在脚掌部略带潮气,吻起来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暗香,使我的阴茎立码勃起。后来我不知用这只鞋垫手淫过多少回,即便是在结婚后。玲玲极重外表,1.60米的个子,不算矮了。但后来见到,她总穿着黑色一脚蹬的那种英文叫“PUMP”的高跟鞋。非常性感,但再也没那么好的机会了,关系虽然不错,但我也不好意思提出非份的要求。

  我开始留意玲玲几天换一次袜子。每次走过她家门口时总要注意晾出的是什么袜子,竟能连续跟踪几十天!最后我终于弄清了,在物质匮乏的当时,她原来只有那么一双红尼龙袜,一双透明丝袜。冬天她能穿十多天!后来在我太太身上也确认了这一点:一双高贵的脚发出的味道,是不能简单地用臭与不臭来衡量的。在繁殖出足够的细菌前,可以分泌出对男人影响强大的神秘物质,它们所拥有的不仅是外部形状上的而且是生理上的妙不可言。

  要不是出了那件对我终身都有重大影响事情,玲玲也不会给我留下如此刻骨铭心的记忆。

  高二了,亭亭玉立的玲玲引来众多的追求者,其中两位令我大为不满。他们都高大英俊,一个肌肉发达,强悍而欠修养,另一位文质彬彬,但一肚子稻草。深爱着她的我,自愧莫如,又不愿玲玲和这种人在一起,就从报纸上剪下我需要的字,给她写了封情真意切的匿名信。大意是:可爱的玲玲啊,别过早涉足这样的事,你将来的生活圈子不可能有这些卑微的人,你前途无量,不要过早误入歧途。手足无措的玲玲把这封信交给了那老奸巨滑的班主任,这下可引起一片轩然大波,班会上老师极有把握地说:“这信嘛,肯定是我们班的人写的,我从文笔上一看就知道是谁写的,可以理解为高尚,也更可以认为你比别人更卑鄙!”
  我一片好心被这样曲解,好不甘心!我开始试图从内心深处憎恨玲玲,不断自我暗示,提醒自己要忘掉她。凭心而论,我怎么也恨不起来,怎么也无法忘掉她,直到永远。

  毕业时,我找机会告诉了她:“信是我写的,我没有恶意!”玲玲当时就哭了,唏嘘半晌不知所云。

  对自己的勇敢,我有几分得意,又存几分后悔。回到家中对着镜子沉思半晌,流了泪,也痛下了决心。作为男人,我先天的三等残废,但上帝并没有歧视我,我有一个非常管用的脑袋。是瞎子耳朵就得灵,是丑陋的男人就得有才华横溢。是玲玲用鞭子趋走了我畸形的自尊,彻底唤醒了我的潜能。我不怪玲玲,我更爱她了。让爱深深地藏起来吧!我要在失败和痛苦中崛起,我要以知识上的富有弥补外型上的缺憾。如果再无所事事地混下去,我就真的只能是垃圾桶里的货色了。那天,我彻夜不眠,心里暗暗制定了自己的发展方向。以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能感悟人生,策划自己前途的可以说极少。

  我下过乡,进过厂,却不敢有一丝懈怠,拚命学习。没几年便有了充分的回报,看不到一丝上大学希望的我,终于在玲玲的鼓励下,第一次高考就进了重点大学,最后取得博士学位,真是天不负我。

  后来我吻过不少姑娘的脚,拍过不少照片,编辑过许多高根美脚的录象,我是一个不可救药的恋足者。但最能引起我注目的还是玲玲那种穿高跟鞋、肉色丝袜的脚。能得到的东西总不算太宝贵,玲玲那双脚我还没能吻到,我十分珍惜这份悬念。谁要问我死前有什么愿望,我会毫不忧郁地坦言相告:最大的奢望就是深吻玲玲那双可爱的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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